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关于启动永利23411集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 编辑:永利23411集团



专业组、科室:

2023/2024学年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申报工作开始启动,请按相关要求填写。

一、岗位设置

请各需求专业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岗位设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填写《永利23411集团部门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申报表》(附件1),于38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部门章交学工办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拟需求部门的申请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岗位设置并反馈给需求部门。经核定的勤工助学岗位有效期限一学期,在此期间一般不再接受新设置岗位的申请。

二、岗位聘用

各岗位核定后,由学工办统一公布勤工助学岗位信息,并优先在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中进行招聘。岗位录用一般采取一岗一人的方式。录用结果报学工办备案,勤工助学员工一经录用,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三、岗位考勤及酬金发放

员工工作期间需求部门认真考核,每月28日前将员工勤工助学时间表交至学工办,作为每月发放酬金的依据。报表信息应与备案的岗位设置和录用情况相符。学工办审核相关数据,并报送财务部门代发勤工助学酬金。

四、岗位管理

1.勤工助学活动以育人为本,各需求部门应注重对员工思想、素质、能力的锻炼和培养,做好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

2.请各需求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好勤工助学员工的选录、培训、考勤、报表等工作,遇到情况及时与学工办沟通,协商解决。

3.各需求部门要确保勤工助学活动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影响员工学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员工请假务工而耽误课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给员工安排工作,不得随意延长员工工作时间。

4.各需求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对员工的勤工助学情况进行考核,不得虚报考勤工作量,不得随意扣罚员工酬金,不得对勤工助学员工酬金进行二次分配、挪用等违规操作。

5.专业办公室、部门参照执行

学工办联系人:王兆赫,联系电话:56050963



永利23411集团学工办

202434

附件1. 永利23411集团部门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申报表(样本空)